海東市高度重視代表意見建議辦理工作,把辦理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建立市政府領導領辦機制,由分管副市長協(xié)調解決意見建議辦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承辦單位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抓落實、承辦人員負專責”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了意見建議辦理落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海東堅持把健全制度和規(guī)范程序作為做好意見建議辦理工作的關鍵措施,對職責明確的,堅持“誰主管、誰主辦”;對職責交叉、跨部門的,堅持“誰牽頭、誰主辦”;對所涉事項職權難以確定的,堅持“指定誰,誰主辦”,確保各承辦單位主動擔當,全力落實好交辦任務。在辦理思路上,強調舉一反三、由表及里,抓住建議所涉及的實質性問題;在辦理途徑上,提倡現(xiàn)場辦理,與代表及時溝通,把情況弄清,把環(huán)節(jié)找準,更好地集思廣益;在辦理手段上,充分利用現(xiàn)有客觀條件,因事制宜,對癥下藥,增強解決問題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代表意見建議辦理完成后,由辦理單位責任人進行初審,經(jīng)分管領導層層審核把關,重點審查所答復內(nèi)容與建議是否“對題”,措施是否“對癥”,內(nèi)容是否符合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確保規(guī)范辦理答復。
在代表意見建議辦理過程中,突出重點抓辦理,對涉及面較廣的,市政府明確辦理的重點和關鍵,責成相關單位集中精力辦理落實。對市級層面一時無法解決的意見建議,市政府責成相關承辦單位認真開展前期調研,提出合理建議,并爭取省市等多方支持逐步加以解決。同時,對涉及教育政策等方面,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的意見建議,市政府積極向上反映,創(chuàng)造條件逐步解決。并加強與市人大代表聯(lián)絡處的聯(lián)系,加強與承辦單位的聯(lián)系,加強與領銜代表的聯(lián)系,及時溝通辦理情況,就落實所提建議達成共識。
此外,市政府始終把代表建議辦理的著眼點放在抓落實上,堅持意見建議辦理工作與政務督查相結合,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主動與市人大代表聯(lián)絡處聯(lián)系協(xié)作,對承辦量較大、熱點難點問題較集中的部分承辦單位,就辦理力度、辦理程序、辦理效果、結果公開等方面進行督促和檢查,動態(tài)掌握辦理進度,有序推進各項辦理工作。注重辦理工作從“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對代表不滿意的,責令承辦部門重新辦理、重新答復,直到代表滿意;對已經(jīng)答復代表而未完全落實的承辦件,進一步加大督辦力度,直到解決落實為止,確保把代表所提的好點子落實好,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