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開始就修訂內容陸續(xù)公開征求意見。這是自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施行以來第一次大幅度修訂《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也是對1999年公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首次大幅修訂。
據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農業(yè)農村部發(fā)布的通知,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一共涉及17個綱、70個目的661種野生動物,比起1989年的第一版名錄,所保護物種增加了2倍多。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共收錄468種和25類野生植物,其中一級保護53種和2類,二級保護415種和23類。在《植物名錄》(第一批)的基礎上,刪除55種,增加了296種和17類,由國家二級保護升列為國家一級保護2種,由國家一級保護降列為國家二級保護18種和2類。
國家根據野生資源的變動情況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時對動、植物名錄進行調整和修訂,有利于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植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tài)平衡,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科學評估后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相關規(guī)定,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和二級保護野生植物。